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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维在此事件中真正的错误之处在于: | 恶维在此事件中真正的错误之处在于: | ||
*''' | *'''人肉他人并泄露其隐私。'''恶维上未经许可公开暴露了刘慈欣的许多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不少是通过黑产等非法渠道获取的。 | ||
[[文件:恶维泄露刘慈欣个人信息.png |缩略图|无|恶维非法泄露刘慈欣个人隐私]] | [[文件:恶维泄露刘慈欣个人信息.png |缩略图|无|恶维非法泄露刘慈欣个人隐私]] | ||
*'''使用网络暴力欺凌不同意见者。''' | *'''使用网络暴力欺凌不同意见者。'''个人对刘慈欣小号被扒一事持有什么样的立场应当是自由的,没有人有权力用暴力胁迫他人改变观点。而恶维人员在其评论区将不同意见者打成“电工兵”进行大肆辱骂、威胁甚至开示他们IP所在的具体地址''',这种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应当被所有人唾弃。 | ||
[[文件:恶维cjz个人信息.png|缩略图|无|恶维非法泄露刘慈欣支持者个人隐私]] | [[文件:恶维cjz个人信息.png|缩略图|无|恶维非法泄露刘慈欣支持者个人隐私]] | ||
[[文件:恶维开示他人IP.png|缩略图|无| | [[文件:恶维开示他人IP.png|缩略图|无|恶维开示路人IP所在的具体地址]] | ||
*'''非法盈利''',恶维人肉手段已属非法,而其在挂上刘慈欣条目的同时打广告,利用刘慈欣事件带来的流量进行盈利,其所得自然也属于非法收入。 | *'''非法盈利''',恶维人肉手段已属非法,而其在挂上刘慈欣条目的同时打广告,利用刘慈欣事件带来的流量进行盈利,其所得自然也属于非法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