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杂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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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2019-10-27 00:43
4楼2019-10-27 00:43
==本站用户的回应==
===魏彦吾===
作者:[[esg:用户:魏彦吾|魏彦吾]]。仅代表本人观点。
*{{color|grey|''“被告知我又有了新名字,便去看了看,可惜依旧没有揭露和记录什么事迹,依旧是在说我恶俗害人。”''}}
<br>--“单独和协助迫害了19人。这其中包括兄贵吧人士、银梦吧人士、泽野螳螂及其粉丝、碴条粉丝(如马女士)、一般B站UP主(如唐先生)等。与唐先生在知乎展开过枪弹辩驳。” 不知道sunimo条目里这几句以及下面的“艺人”表格不算恶俗害人事迹那还有什么算得上是恶俗事迹。恶俗事迹早就有了,最近补充的是出道线索,谢谢。
*{{color|grey|''“人类从诞生到灭亡也不会休止的恨意,我也领略了。”'' }}
<br>--如果说的是某人在碴条评论区连续撼地神牛几年,如果说的是给马雅雯女士制造一堆侮辱性素材,什么是恨意,本人也确实领略了。
*{{color|grey|''“但比起我那点鸡毛蒜皮的事,你之前在贴吧的米青日和针织黑言论才是大头,那些记录可不会因为旧帖被隐藏了就消失的,再说之前也不是没留截图,这时候了你还冒出来,只会给你自己和你所在的那个站惹来麻烦,劝你善良。”''}}
<br>--要说sunimo先生手上当真掌握着恶俗克星的切实黑料,不爆到恶维反而藏着掖着当成威胁人的大杀器,我并不相信。建议揭露出来,看看这些“米青日和针织黑言论”跟支维魔怔键政人的言论与贵之吧“24兄贵”的爆笑言论比起来到底哪个是大头,看看是不是真能给狗维造成巨大损失。btw,我觉得参与害人的恶俗人,比如你就够不善良的,劝你也善良一点。
*{{color|grey|''如果是确有其人且这位SZH被出道了,其享受的待遇恐怕也不外乎那几样,那便是一群人对着其名字疯狂辱骂、对着其美照再创高雅、对着其手机狂轰滥炸、对着其地址叫嚣快打。咦,这手段真是熟悉。''}}
<br>--“那几样”好像还是恶维用的比较多,你自己也干过“对着其名字疯狂辱骂、对着其美照再创高雅”的事,建议你把恶维和你自己也以同样力度批判一番,或者干脆大方承认你站的就是恶维立场,所以对恶维和狗维用的是双重标准。
另外说一说我是如何看待狗维害人的。
(以下皆假设A和B的行动除了报复以外,并无任何正当理由。为什么这么假设?因为我觉得音系恶俗那套害人的村规,那套评定什么是“司马事”的标准,总的来说,既不逻辑自洽,也不符合常人的道德观。要是恶维害的人全是魏逸霖和秘封四人组这样的,反恶俗势力即使建立起来也根本不可能吸引来这么多人。)
在警察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A骂了B一句,B回骂A三句,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A和B对骂,于是B带人把A暴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这个时候,如果C给B出头,把A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并不需要太过在意C的动机,只要达成了结果正义。
另外,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温和的方式对绝大部分恶俗人一点用没有,在暴力是唯一有效的制止一个人继续恶俗的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害一个人逼其退恶俗能阻止其害更多人,这个恶人当了也就当了。
*{{color|grey|''这就是所谓的“秉公恶俗”,同样我的艺人列表里有不少人都是野蛮闹事和不可理喻我才用这种手段处理,如果有人能找出我假公济私的事迹欢迎去补充。''}}
<br>--不知道在sunimo先生看来的“不少人”的补集是啥子情况。另外,就音系恶俗那套破烂村规还有脸说是“公”?建议你把害人理由向生活中的熟人客观说明一下,看看他们认不认什么“不准做dssq视频”“不准当卫兵”,并且为了捍卫这套规则可以搞人肉迫害,还是更认可“人有往B站上传正常视频的权利,但没有人肉迫害别人或强迫的权力”。至少我现实的朋友,还是爱看一般鬼畜视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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