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小
无编辑摘要
imported>魏彦吾 无编辑摘要 |
imported>魏彦吾 小无编辑摘要 |
||
第55行: | 第55行: | ||
<br>(以下皆假设A和B的行动除了报复以外,并无任何正当理由。为什么这么假设?因为我觉得音系恶俗那套害人的村规,那套评定什么是“司马事”的标准,总的来说,既不逻辑自洽,也不符合常人的道德观。要是恶维害的人全是魏逸霖和秘封四人组这样的,反恶俗势力即使建立起来也根本不可能吸引来这么多人。) | <br>(以下皆假设A和B的行动除了报复以外,并无任何正当理由。为什么这么假设?因为我觉得音系恶俗那套害人的村规,那套评定什么是“司马事”的标准,总的来说,既不逻辑自洽,也不符合常人的道德观。要是恶维害的人全是魏逸霖和秘封四人组这样的,反恶俗势力即使建立起来也根本不可能吸引来这么多人。) | ||
<br>在警察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A骂了B一句,B回骂A三句,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A和B对骂,于是B带人把A暴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这个时候,如果C给B出头,把A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并不需要太过在意C的动机,只要达成了结果正义。 | <br>在警察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A骂了B一句,B回骂A三句,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A和B对骂,于是B带人把A暴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这个时候,如果C给B出头,把A打一顿,这样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并不需要太过在意C的动机,只要达成了结果正义。 | ||
另外,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温和的方式对绝大部分恶俗人一点用没有,在暴力是唯一有效的制止一个人继续恶俗的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害一个人逼其退恶俗能阻止其害更多人,这个恶人当了也就当了。 | <br>另外,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温和的方式对绝大部分恶俗人一点用没有,在暴力是唯一有效的制止一个人继续恶俗的手段的情况下,如果害一个人逼其退恶俗能阻止其害更多人,这个恶人当了也就当了。 | ||
*{{color|grey|''这就是所谓的“秉公恶俗”,同样我的艺人列表里有不少人都是野蛮闹事和不可理喻我才用这种手段处理,如果有人能找出我假公济私的事迹欢迎去补充。''}} | *{{color|grey|''这就是所谓的“秉公恶俗”,同样我的艺人列表里有不少人都是野蛮闹事和不可理喻我才用这种手段处理,如果有人能找出我假公济私的事迹欢迎去补充。''}} | ||
<br>--不知道在sunimo先生看来的“不少人”的补集是啥子情况。另外,就音系恶俗那套破烂村规还有脸说是“公”?建议你把害人理由向生活中的熟人客观说明一下,看看他们认不认什么“不准做dssq视频”“不准当卫兵”,并且为了捍卫这套规则可以搞人肉迫害,还是更认可“人有往B站上传正常视频的权利,但没有人肉迫害别人或强迫的权力”。至少我现实的朋友,还是爱看一般鬼畜视频的多。 | <br>--不知道在sunimo先生看来的“不少人”的补集是啥子情况。另外,就音系恶俗那套破烂村规还有脸说是“公”?建议你把害人理由向生活中的熟人客观说明一下,看看他们认不认什么“不准做dssq视频”“不准当卫兵”,并且为了捍卫这套规则可以搞人肉迫害,还是更认可“人有往B站上传正常视频的权利,但没有人肉迫害别人或强迫的权力”。至少我现实的朋友,还是爱看一般鬼畜视频的多。 | ||
第62行: | 第62行: | ||
<br>确实,只要能让人们普遍认识到恶俗圈子(xyr语)的做法应坚决抵制,那我不介意自己也背几个黑锅。在你站出现数月后,批站有大量的边缘人总算敢出声说狗咬狗,我认为倒也不失为你站带来的一种进步,因为在这之前,没有人胆敢站出来钦点恶维是狗。 | <br>确实,只要能让人们普遍认识到恶俗圈子(xyr语)的做法应坚决抵制,那我不介意自己也背几个黑锅。在你站出现数月后,批站有大量的边缘人总算敢出声说狗咬狗,我认为倒也不失为你站带来的一种进步,因为在这之前,没有人胆敢站出来钦点恶维是狗。 | ||
<br>当然前提是说这话确实发自真心,自己平时也没怎么跟过恶维的风。至于某些货真价实的蛤蟆前脚刚害完人后脚就利用这些话当做脱罪话术还是省省。 | <br>当然前提是说这话确实发自真心,自己平时也没怎么跟过恶维的风。至于某些货真价实的蛤蟆前脚刚害完人后脚就利用这些话当做脱罪话术还是省省。 | ||
===火需== | ===火需=== | ||
作者:[[esg:用户:火需|火需]]。 | 作者:[[esg:用户:火需|火需]]。 | ||
我看孙先生这么冠冕堂皇,觉得自己为了gv圈子害人就跟多高尚的事业一样。 | 我看孙先生这么冠冕堂皇,觉得自己为了gv圈子害人就跟多高尚的事业一样。 |